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高庙人民法庭位于茅津北路与春秋东路交叉口往东150米路南。法庭管辖区域包括城区建设路以北及会兴街道办事处、高庙乡、磁钟乡,总面积12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8.5人。高庙人民法庭受理案件范围包括:(1)辖区范围内的一审民事案件;(2)涉金融机构的一审民事案件;(3)院交办或指令办理的其他一审民事案件;(4)本庭办理的诉讼案件的执行案件。
高庙人民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5人,内勤1人,法警1人,司机1人。法庭审判区设诉讼服务站与立案接待室、调解室、合议室、陪审员室、律师室、审判庭,对当事人的立案需求提供诉前调解、立案登记、案件送达、审理与合议的一站式服务。法庭另有办公区与生活区,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相互隔离、互不打扰,保障案件审理独立进行、案件机密分隔保管。
高庙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民调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并进行指导,促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高庙人民法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持续深化“站位大局、司法为民、质效并重、公平正义”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一审中心主义”思想,实现人民法庭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功能定位,逐步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审判公正、装备现代、管理规范、队伍廉洁”的现代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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