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10人,事业编制20人,离退休人员43人。下设办公室、机关后勤中心、政治处、监察室、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金融庭、审管办、法警大队、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综合室、技术室、机关党委、工会共20个庭室及真阳、熊寨、王勿桥、寒冻、汝南埠、铜钟、陡沟七个人民法庭。2015年全年受理各种案件5206件,审结4530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正阳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61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5.53万元, 2015年初结转和结余168.84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461.3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5.7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6万元,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153.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61.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215.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聘用人员开支、“三公”经费开支、日常办公开支、办案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支出、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正阳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6.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用车购置及运行护费决算90.8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2、2015年度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招待来我院人员的公务就餐及干警加班就餐。2015年度共接待237批次、13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