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三名农民工向永城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人民的好法官,民工的守护神”的锦旗。
据悉,李某某、赵某某等六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葛某某发生劳务合同纠纷,于2018年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判被执行人葛某某支付六名申请人工资款26510元。
其后因被执行人葛某某一直未能履行,申请人向永城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葛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均无果。
年前腊月二十九下午2时,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在永城市苗桥镇发现被执行人葛某某。执行干警迅速集合,驱车赶往苗桥镇。到达被执行人葛某某朋友家时,葛某某正在打麻将,经申请人确认后,将其带回法院。开始葛某某仍心存侥幸,不予配合。后经干警反复释法说理,并明确告知葛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葛某某才表示履行。直至晚上10时,被执行人葛某某凑齐案款2万余元,向六名申请人支付了拖欠5年之久的工资,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工资款到手后,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干警非常感激,特向永城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一面,以表谢意。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也是永城法院执行干警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赶考路上奋进有为的一份执行答卷。
锦旗跨越岁末年初
传递着令人温暖的力量,
承载着当事人
对永城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与认可
锦旗如镜
映照着执行干警的情怀和担当
司法为民
永城法院将继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