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上赌博,欠债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但对于这样的好言相劝,杨某却一句也听不进去。被逼得走投无路后,他想到了“坑朋友”......
杨某当立之年,生活却浑浑噩噩,没有正当职业,还沉迷于赌博,随着赌瘾越来越大,他欠下的赌债也越来越多。杨某被人追讨赌债无力偿还,竟然打起了身边朋友钱某的主意。
2021年底的一天,杨某编造理由将钱某名下的一辆轿车借走,随后在钱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35000元的价格将该车辆抵押给他人,并将该笔款项用于偿还赌债和赌博使用。钱某在多次讨要车辆未果后,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案发后,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新密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认为被告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杨某为实施赌博活动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官结合具体案情对被告杨某依法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