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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公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规定,相关事宜请与各审判法院联系。

        武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武行执字第00036号

        申请执行人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被执行人张森森、张静静。

        本院在执行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张森森、张静静计生征收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审 判 长  高金旺

        人民陪审员  周中华

        人民陪审员  柴 玮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毛 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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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