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武行执字第00036号
申请执行人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被执行人张森森、张静静。
本院在执行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张森森、张静静计生征收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审 判 长 高金旺
人民陪审员 周中华
人民陪审员 柴 玮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毛 震
武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武行执字第00036号 申请执行人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被执行人张森森、张静静。 本院在执行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张森森、张静静计生征收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审 判 长 高金旺 人民陪审员 周中华 人民陪审员 柴 玮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毛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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