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鹏案宣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6:01:32
我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九时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贾鹏等十七人诈骗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王萧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