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立案登记制到基本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从诉讼的第一关口到最后环节,降低门槛、提升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从依法纠正冤错案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法院敢于正视问题,不畏权势打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安全感;从颁布一系列司法解释到智慧法院建设,人民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着当事人实体权益保护和程序高效便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实践证明,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司法工作才能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司法事业才会呈现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更是人民法院工作一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为民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中形成并始终践行的优良传统,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就是一部司法为民的历史。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但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司法为民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人民法院的初心和使命不能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生动实践,人民法院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加强集成化建设,加快向智能化迈进,为公平正义加速,助力司法高效便民。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公正廉洁司法赢得群众信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准确实施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要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案件处理效果。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的案件,使民意与司法良性共振。
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旗帜,用法治维护人民权益、保障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凝聚起全体人民的法治信仰。各级法院要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