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案由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提级管辖。”1月11日上午,随着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秦德平院长敲响法槌,两起提级管辖合并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南阳中院开庭审理。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南阳中院受理的首例提级管辖案件,也是全省首例由中级法院院长主审的提级管辖案件。南阳中院金融保险相关审判业务庭的员额法官们现场观摩学习了庭审全过程,辖区基层法院130余名民事审判法官通过庭审直播系统在线进行观摩学习。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
南阳某区信用联社诉某商贸公司、某房地产公司等两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不仅涉及农信社改制过程中的不良贷款清收和“问题楼盘”保交楼等热点社会问题,同时涉及银行不良债权“压降”转让、抵押物平稳处置等难点法律适用问题。负责中心城区金融类案件集中管辖的南阳市高新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社会矛盾交织,遂报请南阳中院提级管辖。南阳中院经审查认为,该两起案件相互关联且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同时由中院审理更有利于落实好中央和上级法院相关精神,更有利于统一全市法院同类型案件的裁判尺度,遂裁定对该两起案件提级管辖,并按照院庭长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由秦德平院长主审。
“秦院长驾驭庭审轻车熟路,审理思路简练清晰,争点归纳准确明了,当事人争议事实审查细致认真,对我们律师来说也是一堂生动的职业能力提升课。”庭审结束后,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彦红律师说,房地产公司不是不愿意偿还贷款,确实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本案也同时存在原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实际贷款数额认定等法律和事实争议,他们希望在法庭的主持下查明案件事实,促成公司和银行达成展期还款协议,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合议庭对案件采用质辩合一的审理模式进行审理。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开庭围绕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对有争议的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归纳了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多轮事实陈述和意见辩论。最后,秦德平院长又结合庭审中各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对事实争议问题明确举证责任分配并引导当事人进一步举证,对法律适用问题释明法律规定并提出由合议庭合议后作出认定。案件目前进入庭后调解阶段,如果调解不成,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质辩合一的审理方式不仅有利于查明案件基本事实,也更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是对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考验,今天的观摩学习不仅让我对金融纠纷类案件的审理重点有了重新认识,又让我对如何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产生了更新的思考。”南阳中院金融审判团队员额法官陈阳在参加庭审观摩后意犹未尽地说。
据了解,下一步南阳中院将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的相关改革要求,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试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不断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做到“放下去”与“提上来”有序对接,畅通“自下而上”报请与“自上而下”发现通道,推动纠纷有效过滤、精准提级,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方面的职能作用,释放更多的司法改革红利和审级制度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