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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中无人偷盗物品和现金 现场抓获判处两年和罚金

          发布时间:2013-07-03 09:04:00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在工作时间家中无人。有些盗贼就是瞅准了这个时机,大胆下手。6月28日,源汇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但是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盗贼现场反抗,最后被群众抓获,获刑两年。

            2013年1月25日16时许, 在本市源汇区马路街,被告人周某乘失主家中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打开防盗门进入室内,将被害人家中的1个玉坠、1块手表、1本纪念币册、200枚5角硬币、古今纸币等价值共计人民币6085元的物品及现金人民币310.11元、美金1元盗走。之后,周某行至该单元三楼西户时意图进入该户进行盗窃,被告人周某用开锁工具开防盗门时被被害人王某发现。周某在挣脱被害人王某抓捕时将王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源汇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周某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周某在抢劫犯罪过程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周某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法判决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宣教科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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