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一名借款担保人传唤至法院,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由于找不到失信被执行人靳某,担保人李某承担同等责任,由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责任,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据悉,2016年6月,靳某向赵某借款23万元,李某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随后,靳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经赵某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赵某将靳某、李某起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明确了担保人李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可是,靳某却对调解协议置之不理,始终不还款,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了靳某的银行存款、房产和车辆情况,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向靳某和李某同时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也找不到靳某。11月21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了李某,执行法官向李某讲解拒不还款的后果,李某始终表示自己没有使用这些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由于李某的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决定对李某进行司法拘留。目前,李某被拘留在漯河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