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和保障申诉信访人诉求渠道畅通,经研究并报召陵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月11日起,召陵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停线下立案、开庭、案件查询、缴费退费、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召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期间,诉讼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ssfy.mmdewo.com)、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办理立案、查询、咨询、网上阅卷、网上调解、申诉信访等事项。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项,请严格遵守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3、本院线下立案、信访等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此通告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邮寄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13号,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邮编4620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热线,0395-3561939,0395-3561972
信访服务电话:0395-356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