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刘飞,男,汉族,1986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先后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故县法庭、立案庭、执行局工作,现任执行四组团队长。
工作10余年来,他不忘初心、公正执法,用满腔热忱书写司法为民情怀,以出色业绩赢得群众赞誉,多次荣获办案标兵、先进个人,连续两届获得三门峡两级法院“天平杯”征文比赛三等奖。
2021年之前,刘飞一直在审判岗位上,每天工作平均13个小时,成了同事眼中的“工作狂”,连续多年结案率靠前,是出了名的办案能手。
2021年1月,刘飞被调到执行四组担任团队长。不少人问他,“你这保全工作刚干出成绩,干执行又得从零开始,能应付来吗?”他没说话,心里暗下决心:无论在哪,踏实干就得了!随后,刘飞走马上任,接手了200余件未执行到位的案件。
万事开头难,刘飞没时间考虑,一边向身边的老前辈讨经验,一边加班加点逐案整理卷宗,仔细了解每一起案件执行进展。对案件了如指掌后,他又组织团队干警开会研讨案件存在的困难,联络各案件申请执行人,听取意见和诉求,考虑下一步执行计划并采取措施。每天接待10多个申请执行人,接打电话不下50次,一天下来他口干舌燥、腰酸背痛。
“刘飞年轻有为,办事果断,是法院一颗耀眼的明星……”2021年5月28日,刘飞收到一封来自申请人张某父亲的感谢信,信中字里行间表达着对他的赞誉和感激之情。
张某与杨某原本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育有一女,且婚后共同出资改建两层房屋一座,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导致感情破裂,张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2016年7月7日,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张某抚养,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并返还张某改建房屋出资款525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接到该起涉民生案件后,刘飞第一时间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张某与杨某离婚后,双方的父母积怨已深,矛盾比较大。
不能解开的结,就下功夫去解,对于矛盾冲突激烈的执行案件,刘飞都会带着以往办理民事案件的调解经验,从情理入手,不惜时间和精力上门做工作。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为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本着善意执行、案结事了的目的,刘飞带着书记员,一次次登门,不厌其烦地与杨某及其父母耐心沟通,劝说大家感念亲情,学着换位思考,并告知杨某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在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明理和沟通劝导下,杨某终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主动交纳了全部执行款。
为解决好一起涉企纠纷案件,他多次到失信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为给农民工讨薪,他耐心劝说失信被执行人家属,协助规劝还钱;为追回欠款,他面对撒泼耍赖的失信被执行人,严肃批评,依法拘留……
功夫不负苦心人,消化、执结了手头的151起案件后,刘飞所在的执行四组执行质效一连五个月排名靠前,每一起案件,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都有了新的进展和好的结果。
热爱法官这个职业,真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刘飞把每一天都用心过,把每一起案件都力争办成铁案。2021年以来,刘飞所带领的团队已执结案件330件,执行到位1758万余元,在建设诚信灵宝、出彩灵宝的道路上贡献着微薄力量。
“虽然每天都面对各类各样的案件,承受各方的压力和不理解,今后执行工作中,也还会面临许多无法预料的新情况,但我相信,只要用心,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办好每一起案件,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真情温暖,再多付出,我也觉得值!”刘飞说道。
经历了一次次执行攻坚,刘飞也深刻地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