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飞:党组书记、院长,主持本院全面工作,主管执行工作。
高世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分管综合办公室(督察室)、机关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以及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安全感满意度、扶贫治乱驻村工作。
赵建红: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分管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以及上级法院开展的涉军维权、农民工工资工作。
王玉成: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程淑芳: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分管七个基层人民法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及信访、诉前调解、速裁审理工作。
魏新涛: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负责分管执行局、法警大队以及技术鉴定工作。
王新恒: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会、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共青团、党的建设、文明创建、书记员聘用再调配、正式干警和书记员的保险审批办理、原研究室全部职责、院长以及全院性文字材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