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拿到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有着落了,俺们之间的矛盾也化解了,感谢延津法院!”近日,延津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追索抚养费案件,家住辉县市的李某专程赶到延津法院感谢执行干警。
2018年2月,陈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夫妻感情破裂,两人于2019年9月协议离婚。离婚后,李某生下儿子陈小某。陈某不承认其与陈小某的父子关系,对母子二人不管不顾。
今年7月,陈小某上幼儿园,抚养开支日益增大,李某无奈之下将陈某诉至延津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陈某支付从今年2月至12月的抚养费,约67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遂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延津法院执行干警罗放了解到,陈某、李某二人已经是第二次因为抚养费问题“对簿公堂”,陈某不仅不愿支付抚养费,还多次辱骂前来讨要抚养费的李某,两人关系已跌至“冰点”。经过对案件分析研判,罗放认为该起案件的矛盾点并非是将这十个月的抚养费执行到位,而是在于化解两人的对立情绪,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为了疏通陈某心结,罗放带领团队多次与陈某沟通,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支付抚养费是每一位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虽然孩子出生时二人已经离婚,但父子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更不能将与对方的纠纷加诸于无辜的孩子身上。
同时,罗放还耐心劝导申请人李某,安抚李某情绪,告知其应当允许陈某探望孩子,制造机会增进父子感情,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经过几轮劝说,两人终于握手言和,陈某主动缴纳了执行款并表示以后会定期支付抚养费,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