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寒风凛冽,尉氏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在大营镇某村的田间地头,为申请人李老汉丈量土地,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近年来,该镇不少农户开始种植大棚蔬菜,由于案外人李某于多年前租用了该村的集体土地种植大棚蔬菜。后经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确权,李某租用的土地中,有1.3亩确权给了申请人李老汉。李某占用了李老汉的土地,影响了李老汉的合法权利,两家多番争执得不到解决,无奈,李老汉将李某和村民小组诉至尉氏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村民小组返还李老汉1.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判决生效后,由于土地实际被李某使用着,该村迟迟没有履行义务,李老汉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为保障两家不因纠纷影响耕种,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利益,承办人张明珠立即前往该村展开调查,并与乡镇、村委领导一道共同做村民的思想工作。由于需执行的土地多年前已经被李某租赁,又涉及土地的现场返还,各方矛盾都十分尖锐,和解工作异常艰难。期间,执行干警数十次前往该村实地走访,协调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制定详细周全的执行方案,最终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经5个小时,成功为李老汉丈量出了1.3亩土地,并促使三方达成了李某前期已租用的0.8亩土地继续向李老汉支付租金并继续使用,剩余0.5亩交付给李老汉的和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该案借助执行联动机制顺利执结,得益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得益于法院执行干警的执着,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体现了尉氏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中,认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坚决态度,有力的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