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祥庭,商城县人民法院汪桥法庭庭长。
自2015年担任商城县人民法院汪桥法庭庭长以来,吕祥庭同志立足辖区民事纠纷,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不断探索办案方式、方法,创新审判模式,简单、快捷的化解、处理了一大批民事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汪桥法庭案件数量年年位居全院法院前列,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起到了司法为民、和谐社会的司法先锋作用。
2015年汪桥法庭共253件在审案件,结案234件;
2016年共322件在审案件,结案307件;
2017年共438件在审案件,结案424件;
2018年共519件在审案件,结案492件,个人结案434件,结案率达到94.80%,结收比达到97.70%,服判息诉率达到95.28%、调撤率达到37.32%。
尽职尽责,忠于职守,无私奉献
顾大局,讲奉献,是他做人做事的一大信条。2016年吕祥庭法官不幸被酒驾人员撞到受伤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仍心系案件,经常通过电话向法官助理了解案件情况,并指导法官助理适用法律、草拟文书。甚至在病床上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合议案件,确保案件及时结案。吕祥庭法官身患“三高”及冠心病,由于工作劳累,每年都需要在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但他一直坚持边治疗边工作,从来不会因为治病而耽误工作。
重调解,一心为民构和谐
他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追求的最高司法理念。他将全部精力放在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上,十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付诸于丰富的审判实践中去。在他所审理的案件,都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调解工作不仅是一门学问,而且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技巧性。他为了能让打官司上法庭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拟定调解方案,意味着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其中的艰辛,外人很难感受。他通过多年积累的审判经验和对当地民风民俗的了解,并借鉴中医学的“望、闻、问、切”,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询问和揣摸当事人的心态,立足事实,勘定事非,因案制宜,有的放矢,因势利导,适时调解,采取了诸如借助案例法、互动调解法、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法、语言技巧法、亲情呼唤法等,使许多案件得到有效调解,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吕祥庭审理的一起工亡案件,梅某某受雇于建筑老板方某某为房主柳某某粉刷房屋外墙,在施工过程中受伤死亡,梅某某家属停尸向政府施加压力,吕祥庭同志在得知情况后,带领法庭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镇政府组织的事故处理小组,向当事人释明法律,积极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得到辖区党委、政府的肯定。创新调解模式,拓宽调解渠道,联动调解,通过基层组织、近亲属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意向。
如原告代某某诉被告花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被告花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八年,当其受到原告的一纸诉状后,情绪很激动,在狱中闹绝食、自杀,进行自残。看护人员与吕祥庭联系后,其十分重视,马上联系了被告父亲,一起到监狱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在被告情绪平息后,马上开庭,促使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