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7时整,鲁山县人民法院37名执行干警编成三个执行组,分乘8辆警车,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院领导李中伟和执行局局长时增旭带队,顶着蒙蒙细雨赶赴执行前线,第三次拉开了“百日雷霆”集中执行的帷幕。
剑指“老赖”,首战告捷
7:10,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一组赶到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雷某所有的一处树园,将刚刚起床的雷某成功抓获并拘传至法院。雷某面对执行法院的耐心释法依旧心存侥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雷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罚款1万元。
执行干警雨中勇抓“逃跑老赖”
家住鲁山县张店乡某村的王某,2009年向同在煤矿工作的工友房某借款7万元用于建房。2019年6月,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向房某偿还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长期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几次上门寻找无果,也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结案。2021年4月12日,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经调查掌握了王某的行踪规律,遂将其列入本次集中执行的拘传名单。
7:20许,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二组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附近。王某一看到警车向着自己驶来,就向路边小树林仓皇而逃,执行干警也立即顶着小雨向王某急追。追出约四五百米距离,执行干警将王某抓获,并带回法院。
回到法院后,王某不顾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报告分管院长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强制措施。
听说集中执行,被执行人主动来履行
2020年,在鲁山县城经营餐饮店的刘某欠某装饰公司装修款6.9万元。2021年3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刘某于3月10日前向某装饰公司支付装修款6.9万元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向某装饰公司支付装修款3万元,此后未再支付。5月6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上午10时许,执行法官接到刘某电话,称准备履行法律义务,目前正在前往法院的路上。原来刘某得知鲁山县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百日雷霆”集中执行,害怕被执行干警上门拘传影响到自己名声,急忙带着钱主动赶往法院。11:30,刘某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向申请人支付现金2万元,手机转账1.9万元,这起案件宣告圆满执行完毕。
鲁山县人民法院“百日雷霆”第三次集中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17名,拘留6人,罚款4案1.7万元,结案12起,执行到位标的额达46.7万元,有力打击了躲避执行等失信行为,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