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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建议良方 化解群众心结

          发布时间:2022-05-26 17:29:36


            因公民在婚姻登记机关重复进行婚姻登记,对本人及家庭生产生活造成一系列困扰。淇县法院积极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及时开具“司法建议”良方,有效化解当事人心结,为多名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忧心事。

            2003年,王某某经介绍与刘某某相识,不久后两人到镇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因当时王某某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于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与刘某某进行了结婚登记,后二人因结婚证遗失向县民政局申请补办婚姻登记。由于王某某与刘某某二人的两次婚姻登记中的身份信息存在差异,在后来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时,银行发现其身份信息不符,拒绝为其办理贷款。

            与王某某、刘某某夫妻二人存在类似遭遇的,还有张某、郭某等多人,多对夫妻因各种原因存在两次身份信息不一的婚姻登记,导致子女就学、银行贷款征信、离婚登记办理陷入困境,陆续多起案件当事人将县民政局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定撤销婚姻登记。

            淇县法院在收到多人多起起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后,通过认真审查起诉状等立案材料,了解到此类情况的发生原因,多是由于原来婚姻登记时系统没有联网,起诉人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重复登记等。致使目前当事人的生活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部分群众甚至为此多次到政府有关部门信访。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及时为原被告双方释法明据,在为群众普法宣传的同时,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合规办理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对夫妻只能进行一次婚姻登记。造成婚姻重复登记、信息不一的客观事实,原因虽可能是起诉人自身行为引起的,但这样的结果需要纠正,为当事人带来的困扰亟待解决。为了促进问题的解决,淇县法院以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对起诉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联系民政局相关人员调取新旧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校对核查,对重复婚姻登记的实际情形进一步调查核实,在排除存在违法犯罪事实后,及时向婚姻登记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结合具体案情依法对事实上的重复登记予以撤销,并建议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中存在类似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确实存在问题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纠正,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为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提供法律支撑,有效地维护了政府机关权威。

            该类案件系淇县法院拓宽多元化解新路径,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采取在立案审查期间,通过发司法建议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首批行政案件,是淇县法院自2021年以来在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向行政纠纷领域衍生的过程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际举措。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淇县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彻底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点来抓,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警示、参谋、“以点带面、以个案促整体”的作用,提前介入矛盾,切实推进司法建议常态化,不断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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