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27日,宝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七次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早上七点,全体执行干警在院内集结完毕,此次集中行动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正栩,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叶鹏带队。行动前,朱正栩做简短动员讲话后,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按照行动方案前往执行现场。
王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周某应偿还王某借款30000元。约定到期后,周某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周某沟通联系,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周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周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到达法院后,周某仍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说理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承担的严重后果,最终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申请人王某协商后,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所欠款项履行完毕,该案执结。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宝丰法院执行干警共前往周庄镇、闹店镇、新华区等地,查找被执行人15案17人,调取材料17份,拘传4人,达成和解2案,执行完毕2案,依法作出罚款、拘留措施2案2人,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0.14万元。下步工作中,宝丰法院将持续开展好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想方设法提高执行效率,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