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在郑州召开,对2021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徐烨晗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功。
徐烨晗,女,中共党员。2008年进入宝丰法院工作,现任宝丰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
徐烨晗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在工作中有拼劲、敢创新,用法律的威严和女性的柔情,展现了新时代女青年法官的风采。到闹店法庭工作以来能够扎根基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司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在办案过程中精准发挥司法案件“晴雨表”作用,以审判执行规律为切入点,通过座谈讲座、巡回审判等形式,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提升纠纷隐患预警预防水平。依托“智慧法庭”推动司法便民提档升级,通过网上立案、在线查询、网上开庭、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手段,有效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域司法服务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并经常性入村走访,开展订制式精准普法,定期排查潜在隐患,牵头建立三级联动协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就地、源头和多元化解。徐烨晗同志也先后荣获全市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十佳法官、全省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徐烨晗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基层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在工作中能够想群众之所想,一心为民办实事,通过一次次公正的审判彰显了为民初心。